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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工食品選購停看聽:阿勃勒果實將禁止使用了!

  • 作家相片: Kent JENG
    Kent JENG
  • 2021年8月26日
  • 讀畢需時 2 分鐘

已更新:2021年8月30日


阿勃勒又名臘腸樹,是臺灣常見的行道樹,會綻放美麗的黃色花朵,成熟的果實則是長條棍棒狀的黑褐色莢果。依食藥署「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」,阿勃勒果實部位可供茶包、膳食調理包原料或萃取後作為飲料、錠狀、膠囊狀、粉末狀及顆粒狀等食品原料,因此可在部分加工食品中發現阿勃勒的果實萃取物成分。長期食用恐引起肝功能異常等安全疑慮

阿勃勒的果實含有羥基蒽類衍生物(hydroxyanthracene derivatives),人體攝取後會刺激腸胃道蠕動,造成腹瀉的情形。近年歐洲食品安全局(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, EFSA)的科學研究報告指出,長期食用含羥基蒽類衍生物的食品或膳食補充品,具有安全上的疑慮。臨床也發現有民眾自行撿拾阿勃勒果實食用,出現肝功能異常的情形,且依目前可獲得文獻資料,尚無法訂定羥基蒽類衍生物的每日安全食用量。阿勃勒果實,111年7月1日起禁止作為食品原料

安全飲食是國人健康的首重目標,為維護國人健康及長期食用安全,食藥署運用風險評估原則與程序,以科學證據審慎評估後,於110年5月12日公告訂定「阿勃勒(Cassia fistula L.)果實之使用限制」,規定自111年7月1日起,阿勃勒果實不得作為食品原料使用。但國產品的製造日期或進口產品的輸入日期在規定施行日期前者,可繼續販賣至其有效日期屆至為止。規定正式施行後,如查獲食品所使用的原料不符合相關規定,食藥署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規定,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。 食藥署提醒:在停止販售前,若消費者有選購阿勃勒果實加工食品的需要,選購之前仍要「停、看、聽」—仔細查看產品外包裝標示,選購商譽良好且標示完整清楚之產品,凡來路不明或標示不清的產品請勿購買,如有特殊疑問也可以先諮詢營養師及醫師等專業醫事人員,更能保障安全。


此篇文章源自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https://www.fda.gov.tw/Tc/PublishOtherEpaperContent.aspx?id=1364&tid=3573&r=154854903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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